因公司經營發展需要,擬將金橋新村五號樓2層和3層資產對外公開招租,現就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租賃物的基本情況
金橋新村五號樓位于連云港市海州區解放東路154號,具體情況見下表:
租賃物代碼 | 租賃物名稱 | 面積(平方米) |
1號 | 金橋新村五號樓2層 | 259.52 |
2號 | 金橋新村五號樓3層 | 259.52 |
本公告發布期間,意向報名人可自行前往租賃物所在地進行實地考察。上表所公布的房產面積為參考面積,以實際情況為準。
凡參與競租者,視其對該租賃物的一切情況皆認可。
二、租賃物用途
租賃物1號、2號可用于辦公,具體用途以雙方簽署的協議為準。
承租人不得轉租,否則視同違約,且出租人有權終止租賃合同,無償收回房產。
三、招租方式
采用現場公開競價的方式。
四、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1年,如有長期租賃需求的租金按上年租金逐年增長2%,租期最長不超過5年(不含裝修寬限期)。
五、招租底價、競租保證金及履約保證金
房屋公開招租設第一年底價,租賃物底價如下表所示:
租賃物 | 招租底價 (萬元) | 競租保證金 (萬元) | 履約保證金 (萬元) |
1號 | 4.7 | 1 | 1 |
2號 | 5.0 | 1 | 1 |
六、競租人資格條件
1.依法注冊并有效存續的獨立企業法人、其他經營性組織,不接受以個人名義報名。
2.企業法人、依法登記的組織的相關經營證照齊全、有效。
3.企業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無不良信用記錄,無債權債務糾紛。
4.報名人和承租合同簽署人應保持一致。如報名人設立子公司作為合同履行人的,報名人應對合同簽署人履行合同提供履約擔保,且持有該子公司的股權在承租期內不得轉讓。
七、競租人報名時應提交材料
1.營業執照副本及其復印件(加蓋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
2.委托他人代理的,須提交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3.信用證明材料(依法設立、有效存續的并具有良好商業信用、財務狀況、銀行資信、無不良記錄的境內企業法人、其他經營性組織 );
4.報名人提供的所有資料都要加蓋公章。
八、招租程序
1.報名資格預審
出租人對報名人的報名條件進行資格預審。通過資格預審的報名人,可以進入競租報價環節。
2.競租保證金
通過資格預審的報名人須于2023年7月21日16時之前足額交納競租保證金,并提供競租保證金銀行回單。
競租保證金的交納方式為銀行轉賬,轉賬時須注明款項用途(包括報名人、報名租賃物名稱、號段等)。競租保證金的繳納方應與報名方保持一致,不準代付。
競租保證金的收款單位為:江蘇奧神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開戶行:交行連云港分行,賬號:327006000010010055968)。
未按時繳納競租保證金的,雖已報名但也視同放棄本次競價。
3.競租報價
通過資格預審的報名人,在按時交納競租保證金后,根據出租方通知進行競價報價。競價報價采取密封方式,以不低于租金底價進行競價報價,報價最高者,獲得承租權。如最高價出現并列報價,則采取多輪報價確定。
租賃物1號所報價格低于4.7萬元的,該報價無效。如只有一家報名,以不低于租賃底價的報價為租賃價格。租賃物2號所報價格低于5.0萬元的,該報價無效。如只有一家報名,以不低于租賃底價的報價為租賃價格。
4.保證金退還
報價最高者獲得承租權后,租賃物1號、租賃物2號的競租保證金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并于獲得承租權的10個工作日內簽訂租賃合同,同時按合同約定全額繳納第一年租賃費。
報名后未報價、所報價格低于設定的底價、獲得承租權卻不簽訂租賃合同及未按合同要求全額繳納租賃費及履約保證金的,視同放棄本次承租權,競租保證金不予退還。
未競得人的競租保證金在競價結束后次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不計息返還。
九、報名時間、地點、聯系人
(一)報名時間: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21日
(二)報名地點:連云港市海州區綠園路尚東現代城12樓
(三)聯系人:楊部長
聯系電話:0518-85445521 13705139757
十、本公告合同所附的租賃合同(草案),為租賃雙方簽署正式租賃合同的重要依據。
十一、競價時間、地點
競價時間:7月24號上午9:30分,地點:海州區綠園路尚東現代城13樓會議室。
附件1:租賃合同(范本)
附件2:租賃安全協議(范本)
附件3:房屋出租安全告知書(示范)
注:附件合同為通用樣本,具體條款以合同簽訂內容為準。
江蘇奧神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