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現將《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港市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實施方案的通知》(連委辦發〔2016〕41號)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連云港市工業投資集團
2016年5月3日
/uploadfiles/2016/07/20160721213008308.pdf